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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陕西省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机械通风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陕西省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机械通风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陕安监管发[2007]12号)


各设区市安全监管局,有关中省属企业:

  现将《陕西省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机械通风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七年三月九日

陕西省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机械
通风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了防范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中毒窒息事故的发生,按照《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06)的规定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认真开展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机械通风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07〕23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提出的“落实年”、“攻坚年”的要求,以严、细、实的工作作风,加大地下矿山机械通风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力度,强化企业的主体责任,提高企业安全技术装备水平,规范企业生产行为,完善安全设施,推动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上新台阶。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治理,使金属非金属地下开采矿山全部实现机械通风,坚决遏制一个时期以来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因通风不良造成中毒窒息事故多发的势头,提高地下矿山机械通风管理水平,有效遏制重大事故发生,杜绝特大事故,努力实现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三、工作任务

  凡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必须全部建立机械通风系统,保障地下矿山作业场所的空气质量达到作业标准要求,坚决淘汰采用自然通风系统的生产工艺。

  四、工作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3月1日-20日)

  各市、县安全监管局要逐一对辖区内地下开采的金属非金属矿山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凡是采用自然通风的地下矿山,全部列入治理范围。根据难易程度,制定本辖区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机械通风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列出治理时间表,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辖区地下矿山机械通风专项治理工作。各市、县安全监管部门对作业场所的风速、风量、风质不能达到标准要求的矿山,坚决采取停产和限期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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