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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民政局关于开展“环境创新年”活动的通知

  1、优化政务环境工作小组。由纪检组长张兰柱任组长,王龙任副组长,成员由温宝荣、张瑞卿、胡润林等组成。负责全系统政务环境的优化工作,指导、检查和监督全系统政务公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行风评议、优化发展环境等工作。
  2、整治环境卫生工作小组。由总会计师侯维强任组长,常黎明任副组长,成员由赵秀华、龚妙令和六个中心负责人组成。负责全系统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定期开展全系统环境卫生工作督查活动,组织全系统交安委和司机,配合作好畅通城市道路工作,组织、协调全系统职工积极参加全市开展的各项活动。
  局直各单位要参照本通知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开展“环境创新年”活动工作方案,于3月20日前报局办公室(六个中心参加局机关组织的有关活动,不另报工作方案)。
  四、工作要求
  一是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在全市广泛开展“创新环境年”活动,是市委、市政府站在建设创新型城市和全国先进省会城市的平台上,审时度势,做出的一项战略性决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党政领导干部,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清开展“环境创新年”活动,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太原市要“坚持科学发展、加快科学发展、努力实现跨越式发展”要求的客观需要,是市委、市政府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加快率先发展的重大举措,也是打造强势民政的重要动力。自觉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切实把这项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通过开展“环境创新年”活动,进一步振奋精神,改善环境,营造民政事业率先发展的良好环境,加快打造强势民政步伐,使更多的社会困难群众在民政事业的加速推进中受益。
  二要领导带头,责任到人。局机关要发挥表率作用,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清扫卫生,带头遵守交通规则,带头创优发展环境,带动本单位 “环境创新年”活动的开展。坚持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狠抓落实,形成声势,务求取得明显实效。各单位党政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创新环境年”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这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工作方案,健全组织机构,严密组织实施,做到“守土有责”、扎实推进。要把开展“环境创新年”活动的成效作为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的一项重要依据。各单位主要领导是开展“环境创新年”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负总责,亲自抓。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各负其责,加强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三要加强督促检查,建立长效机制。局“环境创新年”活动领导组负责组织协调。两个工作小组要认真负责,创造性开展工作,定期督促检查,防止形式主义和走过场。为了扎实推进这一活动,全系统各单位每周五下午为集中整治环境卫生时间,形成制度,坚持下去。要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及时纠正活动开展中存在的问题。各单位在创建中要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创新方法,丰富“环境创新年”活动内容,把好经验、好做法转化为日常工作方法和工作制度,积极探索并建立健全环境综合整治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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