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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民政局关于开展“环境创新年”活动的通知

太原市民政局关于开展“环境创新年”活动的通知
(并民[2006]22号)


局直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贯彻市委关于建设创新型城市的总体部署,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以“优化政务环境、整治环境卫生、畅通城市道路”为主要内容的“环境创新年”活动通知精神,结合民政系统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优化政务环境、整治环境卫生”为重点,党政齐抓共管,系统广泛参与,努力打造环境优化、亲民利民、优质高效、服务周到的民政系统新气象,为建设创新型城市、实现民政政事业跨越式发展提供保障。
  二、工作任务
  (一)优化政务环境,改善民政服务环境。要牢固树立“人人是形象,事事是服务,处处是窗口”的意识,严格实行首问责任制,提高办事效率,改进服务作风;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巩固民政审批窗口成果,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深入开展行风评议活动,扩大透明度,提高诚信度,创新民政系统发展环境;严格实施行政过错追究制度,对违反国家政策、损害群众利益、或者行政不作为的,严格按照有关政策法规严肃处理。
  (二)整治环境卫生,建设文明行业。市民政局机关和局直各单位要紧密结合整治环境卫生活动,引深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不断改善单位环境面貌,要以职工的基本素质提高为前提,强化环境意识;要按照责任分工,认真做好门前三包区的环境卫生,确实做到辖区无烟头、无纸屑、无垃圾等;局机关、各单位以及职工宿舍区干净卫生,楼道房顶清洁整齐;办公区、车间和生活区等场所做到窗明几净,一尘不染。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局系统“环境创新年”活动领导组。
  组 长:杜 恩(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南志英(副局长)
      张兰柱(纪检组长)
      白少敏(副局长)
      赵胜利(副局长)
      李福章(副局长、双拥办主任)
      鲁 恺(副局长)
      周 强(副局长)
      侯维强(总会计师)
  成员为局机关各处室负责人和局直各单位行政一把手。
  领导组下设两个工作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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