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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物价局关于沈阳文新大厦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指导标准的批复

沈阳市物价局关于沈阳文新大厦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指导标准的批复
(沈价发[2006]151号)


沈阳泰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沈阳文新大厦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为规范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行为,保障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给业主创造良好的居住环境,根据双方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以及办公楼的设施功能、服务内容和费用支出等情况,现将沈阳文新大厦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指导标准批复如下:
  一、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指导标准,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3.00元。
  二、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及服务标准,按照双方委托合同规定执行。
  三、请按规定到和平区行政审批大厅物价窗口办理经营服务单位《收费许可证》,实行亮证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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