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创优行政监督机制,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制定出台错案纠正和错责追究、行政执法责任、行政处罚和行政处罚审查个案等制度,明确责任追究内容、程序,健全责任追究机构。对在行政行为中,违反政策纪律,损害服务对象权益,影响民政部门形象,损害民政系统声誉的行为,严格进行监督和责任追究。继续利用好服务热线电话和监督电话,及时受理群众的投诉,解决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组织开展行风听证和对话会,发挥民政社会监督员作用。完善公务员奖惩机制,继续开展公务员“百岗评议”活动和争创“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推进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的进一步好转。
三、组织领导
组 长:杜 恩(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南志英(副局长)
张兰柱(纪检组长)
白少敏(副局长)
赵胜利(副局长)
李福章(副局长、双拥办主任)
鲁 恺(副局长)
周 强(副局长)
侯维强(总会计师)
成 员:由各处室负责人和政务大厅的负责人组成
四、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优化政务环境是开展“环境创新年”活动的核心和关键,对于提升民政形象,推进创新型民政机关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处室、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站在人人都是服务环境,事事关系部门形象的高度,把优化政务环境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突破常规,创新手段,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加强领导。优化政务环境活动由局优化政务环境领导组统一领导。各县(市、区)民政局、局直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相应的配套措施,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支持和保障,按照市局统一部署,抓好落实工作。
(三)落实责任。各单位要健全责任机制,将优化政务工作任务逐项分解,责任到人。要健全完善严格的目标责任制,检查评议制度和奖惩制度,实行情况通报制度,局将对责任落实和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经常性的明查暗访和跟踪调研,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四)整体推进。优化政务环境是一项全局性的工作。要把政务环境优化工作同创建文明单位、行风双评活动、目标责任考核和“两支队伍”建设紧密结合,相互促进,相得益彰。要在全系统内广泛开展以“人人是形象,处处是窗口,事事是服务”为要求的优化政务环境活动,及时总结并推广活动中的先进人物和经验,大力弘扬民政为民的民政精神。要切实通过政务环境优化活动,打牢以民为本的宗旨意识,提高为群众服务的自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