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资源节约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陕安监管发[2007]17号)
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做好省级机关资源节约工作的实施意见》(陕政管发[2007]4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局资源节约工作,特制定《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资源节约工作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二〇〇七年三月十六日
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资源节约工作实施意见
节约资源是我国一项基本国策。加强政府机关节约资源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必然要求,是继承和发扬勤俭节约优良传统的具体体现,是加强政府机关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21号)、《
关于加强政府机构节约资源工作的通知》(发改环资[2006]28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工作的若干意见》(陕发[2006]30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做好省级机关资源节约工作的实施意见》(陕政管发[2007]4号)精神,加强我局资源节约工作,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目标和基本要求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节约型社会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节约型政府机关为目标,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健全体制、强化管理,扎扎实实推进我局资源节约工作,为建设节约型社会,创建节约型政府,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二)主要目标
到2010年,我局资源节约工作要实现以下主要目标:以2005年为基数,实现节电20%,节水20%,单位人均能耗分别降低20%以上;办公耗材节约20%;年均各项指标节约4%。
(三)基本要求
1. 坚持节约优先的方针,把建设节约型社会理念和要求贯穿于工作的各个环节,树立健康、文明、节约的消费理念。
2.各处(室)、直属单位要形成合力,共同推进节约资源工作全面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