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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政府关于加强开发区(工业集中区)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

无锡市政府关于加强开发区(工业集中区)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
(锡政发〔2007〕131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坚持环保优先促进科学发展的意见》精神,进一步规范和推动开发区(工业集中区)环境保护与建设,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决定从今年起用两年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开发区(工业集中区)环境专项整治。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落实环保优先方针,切实把加强开发区(工业集中区)环境保护与建设作为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优化产业布局、增强区域竞争力的重要手段,着力解决开发区(工业集中区)发展和建设中的突出环境问题,不断增强开发区(工业集中区)可持续发展能力和综合竞争力,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通过两年的全面整治,全市各开发区(工业集中区)建立环境保护管理机构,落实环保专职人员,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及考核责任制度,产业结构趋向合理,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完善,园区循环经济的框架基本形成,实现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全覆盖,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处理全集中,供热管网基本全沟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确保2007年开发区(工业集中区)环境专项整治初见成效,2008年开发区(工业集中区)环境专项整治全面完成,园区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二)具体目标:

  1.2007年工作目标

  (1)80%的开发区(工业集中区)配套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80%的开发区(工业集中区)内化工、印染等企业的有机废水实现集中处理、达标排放;开发区(工业集中区)内50%以上的企业实现污水接管。

  (2)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全部安装COD在线监测仪,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开发区(工业集中区)环境影响评价全部通过环保部门审批。

  (3)具备集中供热条件的开发区(工业集中区)内60%以上的用汽单位实现集中供热,热电厂全部安装在线监控仪,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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