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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物价局关于沈阳“世博弘苑”等三个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指导标准的批复

沈阳市物价局关于沈阳“世博弘苑”等三个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指导标准的批复
(沈价发〔2006〕195号)


各有关物业管理单位:
  为规范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行为,保障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对沈阳“世博弘苑”等三个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进行了审核,根据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中标的收费标准,以及物业的设施功能、服务内容和费用支出等情况,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沈阳双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世博弘苑”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指导标准,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0.65元。
  二、同意辽宁河畔花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河畔花城(一期)”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指导标准,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0.65元。
  三、同意沈阳鑫晶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金韵华庭” 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指导标准,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0.65元。
  四、上述住宅小区对外商业网点、门市房和单体车库物业管理收费指导标准,按所规定住宅物业管理收费标准的50%收取。
  五、上述住宅小区高层住宅楼另加收电梯运行服务费用,收费标准按沈价发[2004]125号文件规定执行,每月每人12.00元(学龄前儿童免收)。
  六、物业管理服务内容主要包括:二十四小时公共秩序维护、公共卫生清洁、绿化日常养护、公共设施设备维修养护、化粪池清掏清运、公共水电费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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