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提高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的普及率。
3.依法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
(1)有效打击侵害妇女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2)维护妇女在婚姻家庭和财产等方面的平等权利。
(3)保护妇女合法的控告权、申诉权及在诉讼中的各项权益。
4.完善社会化妇女维权网络。
(1)健全和完善各级妇女权益保障联席会议制度或相应的协调机构,社区妇女维权机构覆盖率达到80%以上。
(2)健全反家庭暴力联合救助机制,家庭暴力案件逐步减少。
(3)完善妇女法律援助工作机制。
(二)策略措施
1.把依法保障妇女权益工作纳入“平安金华”建设和综合治理工作中,在制定政策法规时充分体现社会性别意识。整合社会资源,形成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协同机制。
2.把保护妇女合法权益法律法规的宣传纳入“五五”普法规划,提高全社会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意识。开展妇女法律知识普及活动,增强妇女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3.依法严厉打击强奸、拐卖妇女及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妇女卖淫等各种犯罪行为,依法处理对妇女的性骚扰行为。及时处理、审理涉及妇女婚姻和财产权利的民事案件,切实保护妇女的民事权利不受侵犯。
4.健全和完善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监督机制,加强执法监督。充分发挥女性人民陪审员、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巾帼法律志愿者队伍的作用,依法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5.坚决打击贩卖、吸食毒品的违法犯罪行为。深入开展“无毒社区”、“无毒村”、“无毒家庭”等创建活动,全面加强面向妇女的禁毒教育,引导和帮助妇女充分认识毒品的危害性,发动社会力量,帮助女性吸毒人员进行综合矫治。
6.全面开展“平安家庭”、“零家庭暴力社区”创建活动。有关部门和基层组织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充分发挥110妇女儿童救助工作协作网络的作用,及时处理家庭暴力事件,采取多种形式,向遭受暴力侵害和需要帮助的妇女提供法律、医疗、精神、生活等方面的帮助。
7.完善妇女法律援助制度,为贫困妇女、残疾妇女、老年妇女、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妇女提供法律援助。
8.健全信访接待制度,推行信访首问制,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继续做好6138妇女维权热线,为全市妇女维权投诉和倾诉提供方便。
六、妇女与环境
(一)主要目标
1.创造有利于妇女发展的社会环境。
(1)倡导先进的性别文化,树立保护和尊重妇女的良好风气。
(2)加强教育,提高妇女的思想道德素质。
(3)市、县(市、区)两级党校开设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课程。
2.优化妇女的生活环境。
(1)创造适宜、安全、清洁、优美的人居环境,提高妇女的生活质量。
(2)提高家务劳动社会化程度,推动生活方式的更新。
(3)发展老年公益事业和社区服务事业。
3.改善妇女发展的生态环境。
(二)策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