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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部分小型汽车号牌拍卖工作方案的通知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部分小型汽车号牌拍卖工作方案的通知
(梅市府办〔2006〕1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各单位:

  《梅州市部分小型汽车号牌拍卖工作方案》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六年五月二十二日

  梅州市部分小型汽车号牌拍卖工作方案

  为满足广大群众需要,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办事原则,根据省政府《印发关于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非税收入管理意见的通知》(粤府〔2004〕40号),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实施单位

  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成立市小型汽车号牌拍卖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办公室、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法制局、市审计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物价局等部门领导任成员,下设市小型汽车号牌拍卖工作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专门负责组织小型汽车号牌拍卖活动,各职能部门配合,并委托市产权交易所负责实施号牌拍卖工作,公证处现场公证,监察部门进行监督。

  二、拍卖号牌的范围

  拍卖的号牌全部为小汽车号牌,在我市向省申报的每一万个小汽车号牌中,由市小型汽车号牌拍卖工作办公室按10%的比例挑出群众比较喜爱的号牌进行表格编列,并去函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对该部分号牌进行锁定,用于拍卖发放。其余全部号牌按规定免费提供给车主随机选号。

  三、拍卖方式

  将号牌号码逐个公开给车主举牌竞价,价高者得。号牌底价根据群众喜好程度而定,分别定为500元、1000元、2000元、5000元、10000元五个档次。

  四、拍卖时间及具体日期和地点

  原则上一个月拍卖一次,具体日期和地点以公告为准。

  五、拍卖号牌数量

  每次参与拍卖的号牌约100个。

  六、具体操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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