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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2007年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职业技能培训联席会议办公室):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牵头单位,负责职业技能培训的统筹协调、计划制定、监督检查、考核验收等各项工作落实。

  各园区管委会:负责收集园区内企业用工培训信息,统计并报送市劳动保障局备案;负责园区内企业用工培训计划的制定;负责组织用工企业或其他培训机构按计划实施培训;对培训合格人员实行就业安置,督促用工企业与培训合格人员签订劳动用工合同;负责按月报送《培训情况统计表》。

  市经委:负责收集园区外企业用工培训信息,统计并报送劳动保障局备案;负责园区外企业用工培训计划的制定;负责组织用工企业或其他培训机构按计划实施培训;对培训合格人员实行就业安置,督促用工企业与培训合格人员签订劳动用工合同;负责按月报送《培训情况统计表》。

  市农牧局:负责藏毯设计与编织等农村劳动者培训计划的制定并组织实施培训;负责按月报送《培训情况统计表》。

  市教育局:根据我市用工需求,调整职业学校专业课程设置,使职业教育与我市的产业发展相配套,培训与用工相衔接。并组织引导未能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

  市财政局:负责再就业资金、“阳光工程”、“雨露计划”、扶贫资金等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资金的筹措,并及时拨付到位;负责监督补助经费的使用情况,确保经费专款专用。

  市总工会:积极发挥监督作用,维护职工受教育的权利。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加强协调配合,积极构筑职业技能培训的全程质量监控体系,确保培训质量。

  六、检查验收

  1、检查验收目的。对职业技能培训项目进行检查验收是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培训企业、培训机构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培训目标任务,把各项职业技能培训政策落到实处,让劳动者真正提高职业技能,满足企业用工需求。

  2、检查验收内容。重点检查培训计划、培训合格率、培训后就业率。同时检查培训实施部门落实项目情况、培训企业、培训机构的培训情况。各培训主体是否建立招投标公示制度;是否对培训企业及机构开展有效检查;是否按时上报工作月报表。

  3、检查验收部门。检查验收工作采取培训主体、培训企业、培训机构自查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市职业技能培训联席会议办公室抽查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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