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产品是否有质量合格证(省烟花爆竹质检站出具)。
2、烟花爆竹经营企业
(1)经营企业在申领经营许可证时,对安全评价报告指出的不符合项整改情况以及安全检查督查提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2)经营企业购销氯酸钾登记制度执行情况及非法生产的烟花爆竹等问题,是否存在销售违规使用氯酸钾等禁用、限用药物生产的烟花爆竹产品问题。
(3)批发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保管员培训考核情况;仓库内外部安全距离、疏散条件、库房布局、建筑结构、防爆、防雷、防静电、消防等安全设施以及电气设施、安全警示标志和标识牌等符合有关标准的情况;仓库是否存在超储现象;执行流向登记制度、建立记录档案的情况,是否存在采购和销售含氯酸钾等违禁药物的产品及非法生产的烟花爆竹等问题。
(4)烟花爆竹长期零售点专店或者专柜、专人销售、专人负责等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安全距离、安全通道、零售场所的面积、消防设施等是否符合标准规范要求;是否存在超储现象;是否采购和销售非法生产的或超标准的烟花爆竹等情况。
四、方法步骤
(一)企业自查自改阶段(6月1日-7月31日)
各企业要安排领导负责、各相关单位参加,组成事故隐患排查小组,对本企业内部的各生产设施、各生产环节逐一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要登记造册,限定整改期限,按时完成整改任务。
(二)市县局全面检查阶段(7月上旬-7月中旬)
各市、县局组织力量对本行政区域企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督促企业完成自查自改,落实隐患治理措施,打击非法建设、生产和经营行为。
(三)省局督查阶段(7月中旬-8月上旬)省局组织有关人员除对中省属企业进行检查外,还要对各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一次重点检查,督促各市和企业落实整改措施,建立健全隐患排查监管工作机制。
五、整改要求
(一)统一思想,精心组织
开展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是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措施、维护人民群众生产财产安全的重要举措,也是企业消除事故隐患实现安全发展的有力手段。市、县安全监管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此项行动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