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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陕西省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陕西省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陕安监管发[2007]57号)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安全监管局:

  现将《陕西省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为确保全系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省局领导将对各市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分片包干督查。请各单位将每个阶段活动的开展情况和存在问题及时报告省局,并于8月10日前报送总体情况工作总结。

  二OO七年六月六日

陕西省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
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特制定我省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安全生产法》和《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为依据,全面落实国家及我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各项工作要求,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及分级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目标

  通过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对全省2740家非煤矿山企业、(其中,金属矿山539家、非金属矿山2201家)、246家尾矿库、344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4102家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50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和2家烟花爆竹经营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排查,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得到较大改善,事故防范措施得到进一步加强,重大事故隐患得到有效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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