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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西宁市委办公厅、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市新农村建设2007年十项实事工程安排计划的通知

  (七)扶贫开发(责任单位:市扶贫办、民政局)
  32、投资4000万元,完成43个贫困村扶贫整村推进项目,解决8000户3.6万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
  33、筹集保障资金1000万元,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八)农村供电电信气象(责任单位:西宁供电公司、电信西宁分公司、气象局)
  34、投资4200万元,对三县及市郊农电线路进行改造。
  35、投资1000万元,建设三县农村有线电视电缆、通信等工程。
  36、投资30万元,实施人工影响天气焰弹作业项目。
  (九)农村劳务输出和技能培训(责任单位:市农牧局、科技局、劳动就业局)
  37、投资600万元,实施“阳光工程”培训,培训农民工16万人。
  38、安排资金150万元,实施农业科技项目15项;安排资金20万元,开展农民实用星火科技培训,培训技术骨干3000人次。
  39、安排资金200万元,组织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30万人次,其中新增长期稳定就业农民工2万人。
  (十)生态环境建设(责任单位:市林业局)
  40、投资552万元,继续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完成造林064万亩,封山育林72万亩。
  41、投资4245万元,完成退耕地造林2.8万亩,历年退耕还林地管护298万亩。
  42、落实资金603万元,实施国家重点公益林保护建设工程134万亩。
  43、投资5000万元,完成大南山生态绿色屏障工程造林2万亩,红柳扦插1000万株。
  三、几点要求
  (一)新农村建设“十项实事工程”是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市委十二届二次全体会议精神,扎实推进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各责任单位要将新农村建设十项实事工程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指定专人负责,做到年初有安排、年中有检查年末有报告,把十项实事工程落到实处。
  (二)各部门要抓好项目的申报工作,加大与国家部委、省上有关部门的汇报衔接力度,积极争取国家建设资金。要以新农村建设十项实事工程为平台,整合现有支农资金,统筹安排。
  (三)在积极争取国家和省上建设资金的同时,各区县政府也要积极筹措资金,增加对新农村建设十项实事工程的投入,力争用于新农村建设的资金比重逐年提高。
  (四)各部门要结合本部门的工作特点,开展调查研究,找准新农村建设的重点、难点,认真选择项目,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对办实事工程要严格实行项目行政领导责任制、法人负责制和监理制,确保工程质量,加强项目后续管理,不给农民增添新的负担。
  (五)市委督查室、市政府信息督查处负责督查,确保各项任务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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