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西宁市委办公厅、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市新农村建设2007年十项实事工程安排计划的通知
各区县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门,市直各机关单位,西宁警备区,武警西宁支队: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二届二次全体会议和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对“三农”的支持力度,统筹城乡发展,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2007年,市委、市政府决定实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十项实事工程。通过十项工程的实施,力争使我市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农民收入显著提高。生产生活条件进一步改善,农民素质得到新的提高,村庄人居环境有新的改观,扶贫攻坚有新的突破,使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2007年十项实事工程具体安排如下:
一、新农村建设十项实事工程安排的原则
(一)坚持“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要求,统筹城乡发展,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坚持科学规划、因地制宜、突出重点、量力而行、注重实效,着力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中最迫切的实际问题。
(三)坚持把新农村建设阶段性目标同长远目标相结合起来,重视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不断增加物质积累,夯实发展基础。
(四)坚持整合现有各类渠道的资金,匹配使用、整体推进,集中力量办大事,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五)坚持机制创新,逐步形成政府引导、群众主体、社会参与的建设格局,调动一切力量共同实施十项实事工程,扎实推动新农村建设。
二、2007年新农村建设十项实事工程计划
2007年新农村建设十项实事工程共安排43个项目,总投资70166.9万元。
(一)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市农牧局、水务局、财政局、发改委)
1、投资600万元,新建日光节能温室3000栋;投资450万元,新建畜棚3000栋及农产品质量检测、病虫害防治、三圃田建设。
2、安排资金1360万元,用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3、投资746万元,新建“一池三改”农村户用沼气池6217户。
4、投资200万元,扶持农业产业化项目和专业合作社建设,扶持10个农民专业合作社。
5、投资30万元,实施化肥农药补贴。
6、安排资金100万元用于水利、气象、防汛抗旱、渠道维修等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