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全市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宁政办〔2007〕5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
《关于推进全市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三月十四日
关于推进全市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和《
青海省人民政府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决定的意见》,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职业教育发展,进一步适应西宁经济社会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的迫切需求,现结合西宁产业发展和职业教育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与遵循原则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 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方针,大力实施“四项工程”,积极推进“四项计划”,不断深化“四项改革”,以提升职业教育基础能力为重点,以改革创新职教模式为基础,以优化整合职教资源和规模扩充为主线,实现办学体系多元化、办学格局多层化、办学形式多样化、专业设置特色化,转化做强一批示范性职业学校和县级职教中心,着力培养大批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技能型人才,为西宁更好地调整经济结构、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促进就业再就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西宁服务。
加快西宁职业教育发展与创新,遵循和坚持以下原则:
--坚持加快职业教育发展与繁荣西宁经济、促进就业、消除贫困、维护稳定、建设先进文化结合起来;
--坚持发展与市场需求和劳动力就业紧密结合的结构合理、形式多样、灵活开放、自主发展、具有特色的职业教育体系;
--坚持市场驱动、政府引导、放开搞活,围绕特色优势产业和园区经济,推进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办学思路;
--坚持以“双师型”教师为依托,以实训实习教学为主体,面向经济发展需要,培养实用型、技能型高素质人才的职业教育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