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市区煤烟型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区燃煤锅炉和茶浴炉的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和验收,对工作措施得力,整改效果明显的地区予以表彰;对工作不到位,没完成工作任务的地区,提出批评并进行集中整改。
五、保障措施
(一)领导机构
成立由主管市长为组长,市环境保护局、市工商管理局、市技术监督局等部门及四区政府主要领导为成员的西宁市市区煤烟型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西宁市环境保护局,具体负责锅炉烟尘专项整治工作的协调和督导。
(二)明确部门职责、实行分工协作
1、市环保产业协会做好型煤和新型、环保型锅炉的登记备案工作,为锅炉生产厂家和锅炉用户搭建平台,搞好协调和服务工作。
2、市工商局对进入西宁市场的型煤和新型、环保型锅炉经营企业以及型煤生产企业进行严格管理,做好登记注册工作,确保我市锅炉市场管理规范有序。
3、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进入西宁市场的各种锅炉从产品质量到安装调试进行认真把关,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确保锅炉的安全运行。
4、四区政府组织落实本辖区范围内燃煤锅炉、茶浴炉基本情况调查、建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下达限期治理计划并督促实施。
5、市环保局协助四区做好燃煤设施污染物排放的监测工作。
6、市规划建设局做好区域规划工作,推广集中连片供热。
7、中油燃气公司做好天然气供应等相关工作。
(三)强化监督管理,巩固整改成果
1、已经使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轻质柴油和电等清洁能源的各种锅炉,继续使用原有设备和燃料,未经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不得擅自改变其设备和燃料。
2、各区政府每年要组织开展本辖区内燃煤锅炉和茶浴炉的烟尘大检查工作,对锅炉污染物排放超标的区域进行集中专项整治。
3、强化监管,对新建项目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从源头控制污染。
(四)强化舆论监督
1、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宣传,宣传使用清洁能源、洁净型煤在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等方面的重要意义。
2、广泛动员群众支持和参与煤烟尘污染防治工作,增强环境保护意识,对发现的煤烟尘污染现象积极向政府和环保部门举报,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