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农业局关于梅州市渔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梅市府办〔2006〕1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市农业局关于《梅州市渔业发展“十一五”规划》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的实际,认真按照执行,努力促进我市渔业产业的持续、健康和快速发展,实现农(渔)业增效、农(渔)民增收、农村稳定的目标,加快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五月二十二日
梅州市渔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我市是一个典型的内陆山区市,发展渔业产业的资源环境条件良好,是广东省最适宜于发展无公害水产品的地区之一。为进一步加快梅州市渔业产业发展,增加农(渔)民收入,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特制订本规划。
一、发展现状、问题与趋势
(一)发展现状
1、依托良好的生态资源环境,发展山区特色渔业
我市位于粤东北部闽、粤、赣三省交界处,面向广州、深圳、珠海、汕头等经济发达地区和厦门、漳州、泉州等三角地带,背靠幅员辽阔的内陆腹地,交通便利,具有较为明显的区位优势。我市气候温和、雨量充沛,市内江河、溪流纵横交错,水质清新、水源充足、工业污染少,江河、水库渔业资源丰富,全市鱼类种类达118种,具有良好的环境生态资源比较优势,是广东省内最适宜生产发展无公害水产品的地区之一。
2003年以来,全市渔业水产养殖面积基本稳定在22万亩左右,水产品总量由2003年的73366吨逐年提高到2005年的79742吨,其中鱼类占98%,且70.6%为“四大家鱼”,渔业从业人员占农业从业人员的4.3%,渔业收入占农业总收入的5.8%,2004年渔业产值达6.1亿元。全市现已建有水产苗种场22个,年产鱼花19.48亿尾,可放鱼种6.4亿尾,不仅能满足本市渔业生产的需要,而且还有盈余支持周边潮州、揭阳、河源、江西、福建等地区的渔业生产。到目前为止,全市共有11个水产品养殖基地获得了广东省农业厅无公害水产品认证,居全省第1位;有8个基地获得渔业无公害产地认定;有1家企业获得水产品认证,无公害水产品的发展提高了我市渔业发展的整体水平,增强了我市渔业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促进了我市渔业产业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