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改进新闻报道
市级领导同志参加的日常活动,原则上不作新闻报道。对市领导参加的重要会议和调研活动,新闻报道要深入挖掘会议内涵和活动本身的重要意义,以其本身的新闻价值为报道依据,不要把市级领导是否出席作为报道与否或报道规格的标准。市领导在各种会议上的讲话,融在会议消息中,一般不单独发表。会议新闻不要过于集中,可向其他版面新闻节目分流。新闻报道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内容要准确、鲜明、生动,播报时间、篇幅要尽量简短,力戒空泛和一般化。
四、精简文件刊物
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公文处理的有关规定,按照“最简单、最易懂”的原则起草各类文件,上行公文要减少一般化认识性阐述,下行公文要开门见山,增强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市委、市政府下发的部署性文件一般不超过3000字;凡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已经发到基层或已有明文规定的,两办不再另行发文;通过电话、面谈等形式能够解决问题的,不再书面行文。同时要坚决制止“文件升级”,各部门部署工作的文件,除涉及全局、有重大政策性问题外,市委、市政府及其办公厅不予印(转)发。要充分发挥电子政务网络系统的作用,减少纸质文件,推进“无纸化”办公,节省办公成本。要切实清理各类刊物、信息、简报。按照“整合资源、提高质量、办成精品”的原则,对全市现有各类刊物进行清理整合,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各保留一种综合性刊物,其余刊物及市直部门所办刊物从今年下半年起停办;信息简报要减少数量,提高质量,市委、市政府办公厅之外的市直各部门只保留一种信息简报,其余信息简报予以清理撤并,今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新的刊物和简报。各地区、各部门的信息简报一律报送两办信息部门,特殊和紧急情况的可同时抄报有关市领导。部门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的文件简报不得直接报送市委、市政府。
五、控制公务活动
市直部门未经上级批准,不得自行举办各类庆典活动和大规模的群众性活动。除因特殊需要外,市委、市政府领导不出席各区(县)、各部门举办的表彰会、座谈会、研讨会、报告会、纪念会和新闻发布会等,不参加一般性的庆贺、剪彩、观摩、联欢、揭牌以及非重点工程的竣工、奠基仪式等活动。在必要的公务活动中,要严格执行省、市关于公务接待的规定,轻车简从,严禁安排和参加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活动,公务接待费用从严控制,不得超标超支。
六、规范考核评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