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严把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准入关,对涉及食品生产、销售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资格进行全面清理。主要内容包括证照是否齐全有效、经营事项与登记事项是否一致、年检和验照是否通过等,坚决依法取缔无照经营。
2、加强市场食品质量监管。进一步健全食品质量准入体系,开展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监督工作。加大食品市场日常监管力度,开展重点区域、经营者自律承诺和节日食品市场等专项执法检查,依法查办食品违法案件。加强对食品退市的监管。
3、继续推进“三绿”工程,确保上市销售食品的渠道正、品质好、手续全。加强对生猪屠宰行为的监管,对全市的生猪屠宰企业进行清理整顿,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开展酒类市场专项整治。
(五)加强食品卫生许可和监督。
1、继续推进“
食品安全行动计划”,贯彻实施《
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
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严格食品生产经营和餐饮单位卫生许可方面的规范和要求,加大食品卫生日常监督力度,加强对儿童食品和餐饮业的卫生监督检查。
2、严格卫生许可证的发放审核和监督。要在2006年8月底前,对辖区内的婴幼儿配方食品、瓶(桶)装水、膨化食品、食用植物油等生产企业和学生营养餐配送单位的卫生许可情况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依法予以查处。
3、加强集体食堂的监管。要加大对集体食堂的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和完善相关责任制,有效防止和控制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4、加强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要强化卫生许可和日常监督管理,重点检查食品添加剂生产单位执行《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卫生规范》的情况。开展对蜜饯、酱腌菜、冷冻食品、熟肉制品等食品生产企业使用防腐剂、色素和甜味剂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加大儿童食品中食品添加剂使用的抽检力度,坚决查处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
(六)结合地方特点,搞好其他专项整治。
1、继续开展儿童食品专项整治。以乡镇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检查地区,学校周边餐饮档、食品加工经营单位为重点检查单位,乳及乳制品、冷冻饮品、膨化食品、果冻、饼干及糕点为重点检查品种,依法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取缔无证照儿童食品生产加工、经营点,切实加强儿童食品监管薄弱环节整治和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