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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6年梅州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1、深入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绿色行动。开展良好农业规范(GAP)和认证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启动国家级、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场)建设,力争到年底认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达到60个以上。

  2、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继续开展种植业产品农药残留、畜产品“瘦肉精”和水产品“氯霉素”等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监测点逐步覆盖全市及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批发市场等。促进农产品污染源头追溯工作,定期向社会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信息。开展水产品中“孔雀石绿”检测和液态奶中复原乳相关检测。

  3、深入开展对农业生产环境、投入品、生产过程的治理。继续推行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的相关计划,推广使用高效低残农药、兽药,健全农业投入品采购、使用档案记录制度。开展对农产品生产中使用违禁药物的专项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强化农资产品质量监管,推进放心农资服务指导下乡进村试点,提高农民科学选购和使用农资水平。

  (三)强化食品生产加工监管。

  1、严格监管食品质量安全。要继续做好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厂点的普查建档工作,严格证后监管,按照市编委《关于进一步明确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职责分工有关问题的通知》(梅市机编〔2005〕44号)文件精神,依法查处无证生产和制售假冒伪劣、掺杂掺假食品违法行为。认真组织开展强制检验和专项监督抽查,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严格出厂检验,推进食品标准建设。加快实施食品包装材料、食品添加剂等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许可、强制检验等市场准入制度及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备案制度。不断完善区域监管责任制,对食品安全问题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理。

  2、深入开展食品打假工作。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05〕82号)文件要求,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以米、面、油、桶装水为重点产品,以作坊式加工点、有制假记录、无标生产和质量卫生不稳定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以及无证照生产企业为重点对象,尤其要针对食品小企业和小作坊,进一步落实食品生产加工业的整顿工作。市定期监督检验和重点监督抽查的食品要覆盖25种以上。规范食品标签标志,加强对非食品原料的风险监测,严厉打击使用非食用原料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

  (四)整顿和规范食品流通环节经营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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