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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梅州市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梅州市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
(梅市府办〔2006〕3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梅州市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程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实施“梅州市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程”,是落实“四个梅州”发展战略,统筹城乡发展和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构建和谐梅州,提高我市农村青年就业能力,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步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举措,也是加快我市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进程和积极有效地解决“三农”问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途径。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认真组织实施这项关系全局的重大战略工程,按照《实施办法》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措施与办法。

  《实施办法》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七月十日

  梅州市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程实施办法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广东省百万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06〕23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推进统筹城乡居民就业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梅市府办〔2006〕13号)精神,为积极实施“广东省百万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程”,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特制订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实施“四个梅州”发展战略,认真贯彻落实加快建立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加大城乡统筹力度,加强对农村富余劳动力的技能培训,提高农村劳动者终身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为促进我市城乡统筹发展和区域协调发展、解决“三农”问题,加快农村脱贫奔康步伐和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进程作出积极贡献。

  (二)目标任务。

  通过实施“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程”,有效促进我市城乡统筹就业。2005年到2010年,全市将组织40.5万名农村青年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使全市69万农村富余劳动力实现向二三产业转移就业,至“十一五”期末,全市非农产业就业比重达到60%左右。具体分两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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