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气象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7、加大人才培养力度

  大力实施人才强局战略,加大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引进或培养3-5名硕士学历人员,培养3-5名高级工程师。每个县(市)局有本科以上学历人员1名以上;有1-2名工程师。每年参加学历教育(含本科、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在职人员占职工总人数的3%以上。全市气象部门大专以上学历人员达到90%以上。全市有1人入选“广东省气象科技骨干”或3人成为“广东省气象青年新秀”。

  (四)保障措施

  1、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自然灾害巨大的危害性,牢固树立“防大灾、抗大灾”的思想,做到警钟常鸣,居安思危,常抓不懈,有备而战。各级政府要把防灾减灾作为经济可持续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保障措施,把气象事业发展规划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2、保证项目建设经费和维持经费

  气象事业是科技型、基础性社会公益事业。气象探测系统等项目建设主要是为了提高决策服务、公众服务的水平和能力,属公益性服务设施建设,各级政府应保证项目建设经费和维持经费。

  3、利用科技成果,提高防灾减灾能力

  进一步提高对自然灾害形成、发生和发展规律的认识,加强灾害对环境、经济和社会的影响以及相互作用的理论研究;加强自然灾害的成因、危害、防治以及相互作用的理论研究;探索自然灾害防、治、救的综合理论体系,走科技防灾减灾之路。加快防灾减灾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动包括卫星遥感(RS)、地理信息系统(GIS)以及全球定位系统(GPS)等高新技术在防灾减灾领域的广泛应用。加快防灾减灾管理的现代化进程,实现防灾减灾工具、手段和设施的现代化,使科技成为推动防灾减灾工作进步的原动力。

  4、健全法规体系,实施依法减灾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减灾法规体系和减灾预案,实现减灾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法治化。

  5、加强宣传教育,增加防灾意识

  广泛开展减灾宣传,增加市民的防灾减灾意识。加强灾害知识的普及教育,提高群众的识灾、临灾自救能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宣传,减少人类不良活动诱发的自然灾害,树立经济建设与防灾减灾必须协调发展的观念,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形成群防群治的防灾减灾新局面。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