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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气象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十五”计划实施后,全市气象现代化水平上了一个新台阶,公众气象服务体系初步形成,地方气象事业有了新的发展,气象依法行政有了良好的开端,气象科研、党建、精神文明建设取得重大成果。但气象现代化建设仍然处于起步阶段,气象防灾减灾能力还不强,气象灾害及其衍生灾害的监测、预报、预警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现阶段气象事业发展面临的主要矛盾是气象科技水平和服务能力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需求不相适应。主要表现在:探测项目种类不齐,探测手段比较单一,尤其是定点、定时、定量的天气预报和地质灾害、雷电灾害预警预报等业务的探测手段还比较单一、落后;气象观测场探测环境恶化,严重影响观测数据的准确性、代表性、比较性,制约了预报准确率的进一步提高;台站基础设施薄弱,技术装备相对落后,自动化、综合化水平不高;缺乏一个比较系统和完善的综合服务系统,许多短时预报、邻近预报和灾害性警报不能及时传递给社会各部门;气象经费不足,地方对气象事业发展支持力度亟待加强;人工影响天气、气象依法行政体系等需要进一步完善;高层次人才短缺,队伍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2006-2010年发展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公共气象的发展方向,按照一流装备、一流技术、一流人才、一流台站的要求,进一步强化观测基础,提高预报预测水平,加快科技创新,建设具有先进水平的气象现代化体系,提升气象事业对经济社会发展、国家安全和可持续发展的保障与支撑能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一流的气象服务。

  (二)奋斗目标

  到2010年,初步建成结构合理、布局适当、功能齐备的综合气象观测系统、气象预报预测系统、公共气象服务系统和科技支撑保障系统,使梅州气象整体实力达省内先进水平。力争“十一五”期间,使与气象有关的自然灾害损失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控制在2%以内,伤亡人员明显减少。

  (三)主要任务

  1、气象综合探测系统建设

  建设目标:采用世界先进的探测技术和手段,天基、空基、地基相结合,加强对大气风场、水汽等方面的探测,提高对台风、暴雨、强对流等突发性灾害的时间、空间探测密度,建立一个监测能力较强、探测种类较为完备、自动化水平较高的综合探测系统,为进一步提高天气预报的准确率奠定坚实基础,力求达到对区域内产生的各种灾害性天气监测基本不漏,预警能力达到省内先进水平,同时为应对气候变化提供准确的基础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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