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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梅州市建立山体滑坡灾害联防联动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建立联防联动机制(2007年3月底前完成)

  各级政府、防灾负责人,在每年汛期应根据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等级启动相应的巡查、监测措施和避让方案,建立联动机制。具体来说,以市国土资源局的名义,下发《关于建立梅州市山体滑坡灾害联防联动机制的实施方案》文件。总体构想是,根据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等级,即一至五级预警,启动相应预案。

  第三步:有计划组织治理搬迁(2007年4月开始)

  (一)对调查发现危险性中等和危险性小的滑坡、崩塌灾害(隐患)点,由基层镇政府组织群众开展简单的治理。治理可以采取削坡减载、修建土体台阶、砌筑石料挡墙、开挖排水沟、种植草皮等方法。

  (二)组织实施避让搬迁。对调查发现危险性大的滑坡、崩塌灾害隐患点,治理费用大于搬迁费用50%或难于治理的,各级政府要根据本级财政状况,有计划地对山体滑坡、崩塌灾害点居住的群众组织避让搬迁。

  (三)统一规划,结合新农村建设,做好因灾害搬迁群众和新建住宅群众的宅基地规划,防止出现新的灾害。

  三、保障措施

  为将这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必须采取如下几项措施:

  (一)落实责任,加强考核。

  建立健全和完善群测群防网络,采取以镇、村两级干部分片包干负责的办法,将预防山体滑坡、崩塌责任落实到人。采取以受滑坡、崩塌灾害威胁群众的户主为监测人的方法,将监测责任落实到户,落实到人。在汛期开展对滑坡、崩塌灾害隐患点进行巡查、监测、组织实施临时避让,真正做到群测群防。为此,要进一步完善镇、村两级预防山体滑坡责任考核制度,采取签订责任书等形式,对镇村两级分片包干监测责任人进行考核。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基层镇级人民政府制订和完善责任考核办法,真正将预防山体滑坡、崩塌责任落实到户、落实到人。

  (二)加大投入,夯实基础。

  加快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信息系统建设步伐,尽快建立包括基础地理数据管理系统、地质水文数据管理系统、地质灾害数据管理系统、气象信息数据管理系统、地质灾害预警分析系统、地质灾害预警成果签批系统、地质灾害信息发布服务系统、地质灾害预警远程数据传输服务系统在内的数字化分析预报平台,以提高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的准确性和科学性,为建立联防联动机制夯实工作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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