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建立联防联动机制(2007年3月底前完成)
各级政府、防灾负责人,在每年汛期应根据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等级启动相应的巡查、监测措施和避让方案,建立联动机制。具体来说,以市国土资源局的名义,下发《关于建立梅州市山体滑坡灾害联防联动机制的实施方案》文件。总体构想是,根据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等级,即一至五级预警,启动相应预案。
第三步:有计划组织治理搬迁(2007年4月开始)
(一)对调查发现危险性中等和危险性小的滑坡、崩塌灾害(隐患)点,由基层镇政府组织群众开展简单的治理。治理可以采取削坡减载、修建土体台阶、砌筑石料挡墙、开挖排水沟、种植草皮等方法。
(二)组织实施避让搬迁。对调查发现危险性大的滑坡、崩塌灾害隐患点,治理费用大于搬迁费用50%或难于治理的,各级政府要根据本级财政状况,有计划地对山体滑坡、崩塌灾害点居住的群众组织避让搬迁。
(三)统一规划,结合新农村建设,做好因灾害搬迁群众和新建住宅群众的宅基地规划,防止出现新的灾害。
三、保障措施
为将这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必须采取如下几项措施:
(一)落实责任,加强考核。
建立健全和完善群测群防网络,采取以镇、村两级干部分片包干负责的办法,将预防山体滑坡、崩塌责任落实到人。采取以受滑坡、崩塌灾害威胁群众的户主为监测人的方法,将监测责任落实到户,落实到人。在汛期开展对滑坡、崩塌灾害隐患点进行巡查、监测、组织实施临时避让,真正做到群测群防。为此,要进一步完善镇、村两级预防山体滑坡责任考核制度,采取签订责任书等形式,对镇村两级分片包干监测责任人进行考核。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基层镇级人民政府制订和完善责任考核办法,真正将预防山体滑坡、崩塌责任落实到户、落实到人。
(二)加大投入,夯实基础。
加快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信息系统建设步伐,尽快建立包括基础地理数据管理系统、地质水文数据管理系统、地质灾害数据管理系统、气象信息数据管理系统、地质灾害预警分析系统、地质灾害预警成果签批系统、地质灾害信息发布服务系统、地质灾害预警远程数据传输服务系统在内的数字化分析预报平台,以提高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的准确性和科学性,为建立联防联动机制夯实工作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