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文化基础设施是丰富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提高生活质量的重要载体,是城市形象与品位的集中体现。全市要深化文化设施投资运营体制改革,根据地方经济财政实力,结合城市发展规划,科学选址,合理确定投资规模和建设内容,加快城市文化基础设施建设。要注重通盘考虑区域间、县(市)间、部门间的资源共享,以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最大化;要注重提升文化设施的品位和内涵,以实现建筑特色与地方特色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要注重文化设施建成后的管理和营运,在发挥社会效益的同时提高经济效益,减轻财政负担。
“十一五”期间,市区重点规划建设金华市文化会议中心、文化艺术中心(包括图书馆,群艺馆、艾青纪念馆)、博物馆、科技馆、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电影娱乐中心、会展中心等文化基础设施。做好金华市大剧院、体育中心等重大项目的前期工作,项目建设可延续到下一个五年规划。
按照县级图书馆、文化馆、档案馆、体育场馆达标建设规划,加快欠发达县(市、区)文化设施建设。条件具备的县(市、区)可适时建设综合性的文化艺术中心、体育中心。具有独特地方文化资源的县(市、区)可建设特色博物馆,成为展示、保护地方文化资源的重要载体。要根据地方特色、经济实力和城镇规模,量力而行,提高设施的经济社会效益。
(二)加快社区文化设施建设。
社区文化设施含图书室、电子阅览室、文化活动室、健身路径、游泳池、健身活动室、篮球场、羽毛球场等。要按照国家文明城市考核指标和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的要求,结合金华实际,加快制定落实社区文化设施标准每万人600平方米的要求,加强活动场所室内外面积、安全、卫生标准的监督落实。要鼓励财政转移支付、以奖代拨、社会集资、个人捐助、单位社区共建等多渠道融资,积极探索社区文化健身休闲场所建设、运营、维护的新形式,要积极扶持鼓励社区业余文化演出团队开展活动,丰富居民文化生活。
(三)加强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
继续加强乡镇文化站建设,要在原有乡镇文化站的基础上扩大规模、完善内容、健全功能、形成网络,使乡镇文化站成为综合性的基层群众文化活动中心。要因地制宜,利用各种资源,积极推进农村文化活动场所建设,至2010年,争取全市85%左右的行政村建有文化活动场所,具有图书报刊阅览、电视录像播放、体育健身娱乐等功能,并配有必要的设备和器材。加快乡镇书店、邮政及其他出版物发行网点建设,繁荣农村出版物市场。
(四)鼓励建设经营性文化设施。
充分利用我市市场经济发达、民间投资活跃的优势,鼓励社会资金加大对文化演艺、休闲娱乐、体育健身、文化旅游、出版发行五类经营性文化设施的投资经营,创新文化设施经营模式,提高文化消费质量,丰富文化生活内容。有序建设KTV厅、舞厅、演艺厅等文化演艺娱乐设施,优化文化演艺娱乐设施布局。积极开发建设富有江南特色的茶馆、游乐园、文化休闲公园、都市农庄、休闲渔业场所等休闲娱乐设施。加快全市电影放映院线建设,提高电影放映的软硬件质量,积极吸引社会资金投资建设各类特色体育健身休闲设施,如瑜珈馆、武术馆、形体训练馆、游泳馆等。鼓励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实现资源共享。有机融合全市重点文化旅游景区、文化旅游精品路线,加快金华旅游集散中心和旅游咨询信息网络建设,进一步拓展文化旅游功能,提升文化旅游配套服务质量。重点支持出版物连锁经营和网络出版、图书电子商务平台等设施及信息网络的建设,促进出版发行设施运营的连锁化、集约化、规模化发展。
三、发展一批重点文化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