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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积极鼓励创业努力扩大就业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19、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按照制度化、专业化、社会化的要求,全面推进“以人为本”的就业服务,提高公共就业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对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城镇其他登记失业人员,以及进城登记求职的农村劳动者,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免费的职业介绍和各种政策法规咨询服务。发展和规范各种专业性职业中介机构和劳务派遣、职业咨询指导、就业信息服务等社会化服务组织,鼓励社会各类职业中介机构为城乡劳动者提供诚信、有效的就业服务。健全劳动保障监察体制和机制,扩大对用人单位的检查范围,督促用人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劳动标准,加大对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力度。

  20、加强劳动力市场建设。对劳动力市场建设进行统一规划,整体推进。各区县均应培育和完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劳动力市场,规范市场秩序,创造公平的就业环境,促进劳动者通过市场实现就业。围绕就业工作的主要任务和服务对象的需求,优化业务流程,逐步实现就业服务和失业保险业务的全程信息化。实现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信息联网,定期分析和发布职业供求和工资水平信息,完善网上职业介绍功能,为求职者和用人单位提供方便快捷的信息服务,提高劳动力市场供求匹配效率。组织开展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规范用人单位劳动用工行为、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专项执法检查活动,严厉打击非法职业中介和各类欺诈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四、加强领导,营造鼓励全民创业、扩大就业的良好氛围

  2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政府、各部门和各园区管委会要把扩大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和结构调整的重要目标,把鼓励创业、扩大就业作为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来抓,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市政府成立以主管市长为组长,劳动保障、财政、发改委、经委、民政、工商、国税、地税、教育、农牧、人事等部门和各园区管委会参加的协调领导小组,通过建立统一、高效、协调的工作机构,加强部门之间的配合,为推进全民自主创业、扩大就业规模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要继续巩固和强化就业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把促进城镇新增劳动力就业、推进城乡统筹就业、解决体制转轨遗留的下岗失业问题、加强失业调控和实现就业与社会保障制度的联动机制作为主要目标任务,层层分解,并纳入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定期进行督促检查。

  22、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创业就业工作。充分发挥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在帮助群众创业就业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对他们组织各类就业培训和开展多种形式创业就业服务给予支持,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齐心协力做好创业就业工作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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