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整改责任单位:婺城区人民政府。
(4)督办单位:市安全监管局。
2.金华市大岩砩矿
(1)事故隐患:该矿开采面较深,老采空区存在较大隐患,安全生产许可证年内到期。
(2)隐患影响程度:易引发重大坍塌事故。
(3)整改责任单位:婺城区人民政府。
(4)督办单位:市安全监管局。
二、金东区(2家):
1.金华东关加油站
(1)事故隐患:该站柴油储罐与公路安全距离不足,站内路面不符合安全要求。
(2)隐患影响程度:属公共安全隐患,易引发火灾爆炸事故。
(3)整改责任单位:金东区人民政府。
(4)督办单位:市贸易粮食局、市安全监管局。
2.金东区塘雅镇陈光林包袋加工厂
(1)事故隐患:该厂存在严重“三合一”问题,已经多次责令整改,限期搬出常住人员(或搬迁楼内加工车间、仓库),规范用火、用电管理。
(2)隐患影响程度:属消防安全隐患,易引发重大火灾伤亡事故。
(3)整改责任单位:金东区人民政府。
(4)督办单位:市消防支队、市安全监管局。
三、金华开发区(1家):
1.金华市宏翔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1)事故隐患:该公司使用剧毒品未经备案,存放、管理、使用不规范,剧毒品操作人员未经资格培训;生产区电线电器不规范,现场管理混乱,且设有职工宿舍,存在较大隐患。
(2)隐患影响程度:属工矿企业安全隐患,易引发重大火灾和中毒伤害等事故。
(3)整改责任单位:金华开发区管委会。
(4)督办单位:市安全监管局、市公安局。
四、兰溪市(2家):
1.兰溪市城东商品市场
(1)事故隐患:该市场内消防设施配置不足,未设置自动喷淋系统,疏散通道不畅,电线老化。
(2)隐患影响程度:属消防安全隐患,易引发触电、火灾及拥堵、踩踏事故。
(3)整改责任单位:兰溪市人民政府。
(4)督办单位:市消防支队、市安全监管局。
2.兰溪市三鑫粘合剂厂
(1)事故隐患:该厂使用丙烯三丁脂、丙乙烯等危险化学品生产粘合剂,与周边学校、居民区安全距离不足。
(2)隐患影响程度:属危险物品公共安全隐患,易引发火灾、爆炸等重大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