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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6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考核和重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6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考核和重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金政发〔2007〕1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2006年,全市各地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积极开展重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经检查考核,市人民政府决定对下列单位予以通报表彰:
  一、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考核优秀单位
  永康市人民政府
  武义县人民政府
  二、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考核良好单位
  金东区人民政府
  义乌市人民政府
  金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三、重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先进单位
  兰溪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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