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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新闻出版局(山西省版权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新闻出版局(山西省版权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晋政办发〔2007〕75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
  《山西省新闻出版局(山西省版权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七年六月十二日

山西省新闻出版局(山西省版权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晋发〔2000〕22号),设置山西省新闻出版局(山西省版权局),正厅级建制,为主管新闻出版事业和著作权管理工作的直属机构,在著作权管理上,以山西省版权局名义对内对外单独行使职权。
  一、职能调整
  (一)新增的职能
  1.音像制品的出版、制作和复制的监督管理。
  2.负责省内互联网出版的监督管理,受理省内从事互联网出版业务者申请的审核。
  (二)加强的职能
  1.全省扫除黄色出版物、打击非法出版活动(以下简称"扫黄打非")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出版物市场的监督管理。
  2.新闻出版、著作权的地方性法规建设和版权保护工作。
  (三)转变的职能
  按照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管办分离的原则,与直接管理的出版、印刷、发行企事业单位脱钩。
  二、主要职责
  根据职能调整,山西省新闻出版局(山西省版权局)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新闻出版和著作权法律、法规及新闻出版业的方针政策,研究起草全省新闻出版、著作权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管理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定全省新闻出版行业发展规划、宏观管理目标和产业政策并指导实施;拟定全省出版、印刷、复制、发行单位总量、结构、布局的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拟定全省新闻出版行业的有关经济政策和宏观调节措施以及重大出版工程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省新闻出版业的改革;负责全省新闻出版行业统计工作。
  3.负责审核、报批全省新建出版单位和出版物总发行单位,审批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审核设立著作权集体管理、代理等机构;会同有关部门核准新闻出版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
  4.对全省新闻出版活动实施监督管理;组织查处违禁出版物和出版、印刷、复制、发行、进出口单位违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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