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拓展责任保险。将保险纳入灾害事故和突发公共安全事件防范救助体系,建立保险业与安全监管、交通、劳动保障、食品药品监管等单位协作联动机制,加强工作协同,及时解决责任保险发展中出现的实际问题。全面推行机动车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完善社会救助基金等相关制度,加快建设机动车辆联合信息平台,通过浮动费率机制,努力抑制交通事故高发势头。认真总结承运人责任险和大型活动责任险的做法,将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纳入消防安全体系,加大车辆强制保险检查力度。在学校、公众聚集场所、高危行业、境内外旅游等场所和领域逐步推广责任保险。与工伤保险有效衔接、互为补充,探索私营企业雇主责任险。完善旅行社责任保险,大力发展出口产品责任险、医疗责任险、环境污染责任险等保险业务。
(三)完善城乡养老和健康保险体系。大力发展商业养老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人身保险业务。探索保险企业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的有效方式,鼓励保险企业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基础上开发补充保险产品。完善计划生育节育手术保险制度,鼓励农村计生对象参加养老保险和人身意外保险。有条件的企业要建立包括商业保险在内的多层次养老保障,规范发展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创新医疗机构与保险机构的合作机制,加快建立医疗信息共享平台,发展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支持保险企业投资医疗机构。探索建立消防、特警、交警等特殊岗位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制度,支持发展城乡居民、外来务工人员的养老、健康和意外伤害保险保障。
(四)发展区域性特色保险产品。完善失地农民保险体系,积极引入商业保险机制解决农民生活保障问题。完善保险费补贴办法,扩大出口信用保险。建立创新激励机制,鼓励开发高科技项目投资、重大装备技术更新和关键性技术攻关项目保险产品。创新消费信贷保证保险,满足居民住房、汽车等消费升级换代的需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发展保险电子商务,开发网上保险等新的服务方式。
三、深化改革,激发活力,着力提高保险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一)深化企业改革。进一步培育保险市场经营主体,鼓励责任保险、汽车保险、养老保险、健康保险等特色保险公司来我市设立分支机构,积极培育管理水平较高的专业保险中介机构和公估公司,鼓励开办高素质的保险索赔公司,支持保险索赔公司合法化、规范化经营。保险机构要转变经营观念,积极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专业服务。转变保险业务增长方式,注重业务增长速度与质量、结构、效益的统一。加强经营管理和内控制度建设,全面落实保险经营责任追究制。
(二)重视人才培养。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人才培养,多渠道发展社会化的保险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探索保险营销队伍管理机制,强化对从业人员的教育和培训,稳定和发展营销员队伍。落实人才引进政策,积极引进保险业急需的各类专业型、复合型、高层次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