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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杭州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十八)大力吸引服务外包高层次紧缺人才来杭服务和创业。将服务外包人才名单列入《杭州市“十一五”重点发展产业紧缺人才开发引导目录》。对引进的服务外包高层次紧缺人才,按照《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的若干意见〉等四个政策性文件的通知》(市委办〔2005〕2号)精神,在子女入学、住房安家补助、申购人才专项用房、社会保险和医疗保健、出入境管理等方面予以落实相关政策待遇。
  (十九)完善服务外包人才柔性流动机制。引导国内各类与服务外包有关的人才尤其是高层次紧缺人才来我市服务外包企业专职或兼职从事科技合作、技术入股和投资兴办企业。对符合杭州市人才居住证制度要求来我市工作的服务外包人才,给予办理人才居住证,享受相关市民待遇。
  六、完善配套服务,营造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环境
  (二十)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对从事服务外包的企业给予前置审批和工商登记便利。对不涉及前置审批的业务,工商部门应根据企业申请,直接在其经营范围中核定“以服务外包方式从事×××”。对需要前置审批的业务,相关部门要简化审批程序、加快审批速度;在企业取得相关部门审批后,工商部门在其经营范围中核定“以服务外包方式从事×××”,以方便企业按照国际惯例承接外包业务。
  (二十一)拓宽服务外包企业投融资渠道。引导国内外风险投资和商业担保机构参与我市服务外包产业的投资、融资或资本运作。本市融资担保机构为在市国税、地税登记纳税〔不含财政体制与省直接结算的区、县(市)〕的服务外包企业提供联合担保和独立担保的,按照《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创新型企业融资担保试行办法的通知》(杭政办〔2006〕27号)的相关规定办理。
  (二十二)依法保障服务外包企业和员工的合法利益。在切实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根据行业特点,按照协商自愿的原则,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允许服务外包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制。
  (二十三)积极开展服务外包产业招商。把服务外包产业招商放在与制造业招商同等重要地位,其招商项目列入全市利用外资考核范围。加大服务外包对外宣传、推介和招商力度,吸引全球服务外包跨国公司来杭投资。
  (二十四)根据企业经营规模、技术创新、市场开拓、上缴税收等标准,每年选评10个服务外包先进企业予以表彰奖励。具体奖励办法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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