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切实加强公共安全维护。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完善公共安全预警和应急机制,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完善应急机制,提高防灾减灾能力。建立健全社会预警机制、突发事件预警机制和社会动员机制,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普及全民防灾减灾知识,以供水、供电、供气保障和学校、医院、商场、娱乐场所安全为重点,提高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加快应急网络平台建设,整合应急技术系统和设施,加强气象、海洋、水文、地质等多部门和多学科的协作,建立健全地理信息系统,提高对台风、洪涝、干旱、地震等自然灾害和火灾、交通、危险化学品事故、环境污染等重大公共安全事件的监测、预警和应急救援能力。协调推进救灾和抗灾保障、核安全和辐射环境监管、城市消防和人防、动植物防疫和病虫害预测预警等系统建设。
--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社会综合治理。进一步创新发展“枫桥经验”,推广和规范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建立健全治安联防、矛盾联调、问题联治、事件联勤、平安联创的“五联”机制,不断完善人民调解制度,努力把各类矛盾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加强监狱、劳教、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强化流动人口管理,优化服务措施,建立健全教育、服务、管理相互衔接、相互促进的流动人口管理体制。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加强民族宗教领域的管理和引导,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有效抵御境外渗透。建立和完善社会舆情汇集和分析机制,规范信访秩序,完善领导下访、约访制度,重点解决好房屋拆迁、土地征用、企业转制等涉及全局的问题,妥善解决劳资纠纷。
--加强安全监管,推进安全网络建设。健全安全生产监管制度,强化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严格安全生产执法,加强事故隐患综合治理,加强安全生产设施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突出加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强化食品、药品、餐饮卫生监管,严把食品卫生准入关,实行食品行业量化分级管理,规范流通渠道,形成质量保证、服务便捷的供应网络。加快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加强对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的产地认证和质量监控。
--深化普法宣传教育,提高社会成员的法制观念和维权能力。认真组织实施“五五”普法,深入持久地开展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公职人员、青少年和外来务工人员等社会群体的法制教育工作,使全体社会成员不断增强法制观念,增强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增强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和履行各项义务的自觉性,进一步营造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人人自觉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
(4)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
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强化引导和约束机制,加大生态建设力度和污染防治力度,不断提高环境质量。
--切实保护自然生态。坚持保护优先、开发有序,以控制不合理的资源开发活动为重点,强化对水源、土地、森林、海洋、湿地等自然资源的生态保护。进一步完善生态补偿机制,逐步提高财政转移支付用于生态补偿的投入,积极探索异地开发、水资源使用权交易、排污权交易等多种形式的生态补偿方式,支持江河源头地区和重要生态功能区的生态保护和建设。加强陆域和海洋的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监测,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和生态公益林建设,森林覆盖率稳定在60%以上,林相质量稳步提高。进一步做好珍稀濒危物种的抢救与保护工作,强化对生物多样性自然保护区的保护力度,合理增建森林生态、野生动植物、湿地和海洋等自然保护区,促进自然生态恢复。
--加强环境污染防治。降低污染物排放总量,切实解决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大环境准入、“三同时”和排污许可等环境管理力度,严格控制新的污染和生态破坏,逐步实现污染防治由末端治理向全过程控制转变。继续推进环境污染整治,淘汰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推进城乡防污一体化,加大城乡环境整治和管理力度,提高城乡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的集中处理率和无害化处理率,实现全省县县建有污水处理厂。综合整治城市内河河道污染、大气污染和噪声污染。加大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力度,推进规模化养殖场污染治理。严格控制近海海域污染。建立健全辐射环境监管体系,加强核辐射环境监管。完善污染损害赔偿制度,保障污染事件中受损群众的正当权益。
2.重点工程。
(1)金保工程。在电子政务统一网络平台上,依据国家金保工程建设要求,搭建省、市、县三级劳动保障、最低生活保障系统网络,与全国主干网相衔接。在此基础上建立全省统一、信息共享、安全可靠的社会保险、最低生活保障信息服务网络。
(2)福利服务建设工程。以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救助管理站和精神病人福利机构为重点,合理布局,有序推进,加强社会福利机构(设施)建设,使全省综合社会福利床位数年均增长10%,有效保障老年人、残疾人、孤儿等弱势群体的福利服务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