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统筹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
围绕人人享有社会保障的目标,加快建设覆盖广泛、保障水平逐步提高、管理方便有效、与全面小康社会发展水准相适应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引导农民转业,推进城乡统筹就业。清理针对农民进城就业的各种规定,加快建立城乡统筹就业制度。进一步提高进城务工人员待遇,切实解决涉及收费、薪酬、劳动时间和工作条件等的突出问题,依法办理各种社会保险,逐步为进城务工人员提供同等的职业培训、子女入学、计划生育、公共卫生服务。加强对转入城镇二、三产业就业农民的技能培训,着重加大对下山脱贫农民、转产就业渔民、被征地农民的资金补助和培训力度,逐步建立健全农村剩余劳动力平稳有序进入城市、农民向市民转化的体制机制。鼓励建设“民工公寓”,为农民工提供廉租住宅。
--健全社保制度,强化农民生活保障。按照个人养老储蓄为主、集体补助为辅、政府适当补贴的原则,加快建立面向农业劳动者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完善农民工社会保障办法,着力解决农民工工伤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障问题。进一步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确保政府补助资金足额到位。探索建立转产转业渔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逐步提高农村低保人均补助标准,逐步缩小城乡低保标准差距。加快构建农村新型社会福利体系,健全服务网络。加强农村敬老院建设,使敬老院成为区域性老年福利服务中心。
2.重点工程。
(1)农村中小学“四项工程”。在农村中小学实施困难学生资助扩面工程、爱心营养餐工程、食宿改造工程和教师素质提升工程。
(2)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2007年前省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专项资金,扶持欠发达地区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到2007年,全省农村初中和乡镇中小学都有计算机教室,农村小学都有教学收视点或光盘播放点,基本实现“校校通”。
(3)千万农村劳动力培训工程。其中,培训“专业农民”100万人,努力提高他们运用先进实用农业技术的能力;培训“转业农民”400万人(以失地农民、转产渔民、下山移民和农村剩余劳动力为重点),努力提高他们的就业技能和整体素质;培训“务工农民”500万人(已在二、三产业就业的农民),努力提高他们的岗位技能。
(4)“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大力治理农村“散、脏、乱、差”现象,力争完成20000个村庄的全面整治,并把其中2000个左右的行政村建设成全面小康示范村。
(5)万村文化阵地工程。以建设村文化活动中心(文化俱乐部)为重点,全面促进和提高村级文化建设水平,到2010年,全省85%左右的行政村建成形式多样的村级文化活动场所,其中1/3以上的行政村建成适应群众需要、符合相应标准的村级文化活动中心,同时建成省级文化示范村300个,市级文化示范村500个以上,县级文化示范村700个以上。
(6)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作为加强农村公共文化建设的基础工程来抓,大力推进新一轮“村村通”工作,在巩固完善已建“村村通”工程和“入户工程”基础上,力争“十一五”期间基本完成有线广播电视“村村通”和调频广播“村村响”工程。
(二)加强社会事业建设。
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加快建设文化大省的决定》(浙委〔2005〕11号),增强先进文化的凝聚力,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提高社会公共服务能力,全面推进社会事业建设。
1.重点工作。
(1)深入实施科教兴省战略。
协调推进教育强省和科技强省建设,努力建设学习型、创新型社会,到2010年,基本建成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并且在总体水平上居全国领先地位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基本建成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紧密结合的具有浙江特色的区域创新体系。
--突出均衡发展,巩固提高15年基础教育。优化学校布局,改善办学条件,高标准、高质量普及义务教育。全省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包括符合条件的外来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免除学杂费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日常办公经费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强化流入地政府责任,完善以公办学校为主体的流动儿童少年入学政策,不断提高流动儿童的入学率。全面提高高中段教育与学前三年教育的质量和水平,全面扫除青壮年文盲。推进社会力量兴办非义务阶段教育,增强幼儿园和高中段办学活力,扩充优质教育资源。
--坚持就业导向,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建立健全以中等职业教育为主体,中、高等职业教育相互衔接,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与基础教育、高等教育相互沟通,支撑我省重点产业和区域发展的职业教育体系。保持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与普通高中生招生规模1∶1的比例。进一步加强职业院校学生实践能力和职业技能培养,支持重点专业实训基地建设,积极探索校企结合、产教结合、订单式培养等多种培养模式。实行就业准入制度,推进和规范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优化职业人才培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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