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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绍兴市委办公室、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市级党政领导班子中开展“重民生促和谐、办实事为百姓”活动的实施意见

中共绍兴市委办公室、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市级党政领导班子中开展“重民生促和谐、办实事为百姓”活动的实施意见
(绍市委办发〔2007〕43号)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市“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会议提出的关于在全市组织开展“一十百千万”工程(即开展一个主题实践活动,落实“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十大任务、开展市级部门百个重点岗位民主评议活动、组织全市千名以上干部下基层、为群众解决万件实事)的要求,根据全省统一开展的“千件实事为百姓”活动部署,结合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级党政领导班子开展“树新形象、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绍市委办发〔2007〕30号)精神,决定在市级党政领导班子中开展“重民生促和谐、办实事为百姓”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重创新促发展、重民生促和谐”的工作基调,坚持从群众生活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抓起,深化抓“七助”、解“七难”工作,大力倡导全民创业,积极促进全民就业,逐步实现全民保障,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生活品质,进一步展示换届后市级党政领导班子的新作风、新形象、新业绩,发挥市级党政领导班子在“作风建设年”活动中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活动重点

  根据“一十百千万”工程提出的“通过全市上下联动,力争为群众解决万件实事”的要求,围绕全市重民生促和谐暨深化为民办实事动员大会提出的“社会就业、教育均衡、群众看病、中低收入群众住房、群众出行、社会治安、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环境污染、安全生产、文化需求”等十大民生问题,市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要率先垂范,结合分工,在市本级带头开展为民办实事活动,督促抓好所负责实事的落实,进一步提高领导班子在群众中的满意度,努力建立和完善为民办实事的长效机制。

  1、解决社会就业问题。以城镇新增劳动力就业、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以及大学毕业生、退役军人的就业为重点,加强就业指导服务,完善就业援助制度,健全城乡统一的就业市场,促进劳动者充分就业。

  2、解决教育均衡问题。统筹发展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快实施农村教育“四项工程”,进一步完善外来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措施办法,促进城乡共享优质教育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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