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由省煤炭工业局和陕西煤监局负责,对煤矿安全进行检查。要深入开展以节后恢复生产、整顿关闭、资源整合为重点的煤矿安全检查,切实加强对高瓦斯煤矿“一通三防”的监控。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的煤矿,必须坚持“先抽后采,以风定产,监测监控”的方针,防止超通风能力突击生产。针对冬春交替季节容易发生瓦斯事故的特点,要采取有效措施,搞好瓦斯的防治。所有煤矿都要按照《特别规定》的要求,认真、全面、彻底排查事故隐患,严格执行企业负责人和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加强技术、设备和现场管理,严惩“三违”。对查出的煤矿重大隐患要登记建档,指定专人跟踪督查,督促企业认真整改。
(二)由省交通厅、省公安厅和铁路、民航部门负责,对交通安全进行检查,全面加强“两会”期间的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力度。继续加大对公路、铁路、水路和航空运输的安全检查和整治力度,加强对各类交通运输工具的技术检验,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制度,严格查处车辆、船舶带“病”运行、严重超载、超速、农用车载客、酒后和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交通运输安全畅通。
(三)由省公安厅负责,对人员密集场所安全进行检查,切实加强对公众聚集场所的安全防范。要组织力量认真检查车站、码头、机场、商场、市场、宾馆饭店、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状况,查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防火应急预案是否切实可行;对不具备安全条件,违章经营,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场所,要坚决予以停业整顿。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要安排足够的力量,维持好公共秩序,确保安全。举办群众性活动,必须做到“谁主办,谁负责安全”,并制订严密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万无一失。
(四)由省安全监管局负责,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进行检查。要积极采取措施,防止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发生冒顶、片帮、炮烟中毒、透水淹井、尾矿库垮坝、火工品事故等重特大事故。要督促石油天然气企业加强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重点预防油(气)田井喷失控、油气泄漏等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组织负有危险化学品监管职责的部门,以防范液氯、液氨、石油液化气等泄漏事故和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为重点,加强监管。要继续抓好“五整顿、两关闭”工作,依法取缔各类非法经营的企业和销售网点,严防危险化学品运输过程中发生泄漏和爆炸事故。要加强对下穿铁路桥梁、涵洞的危化品运输安全管理,严禁超高车辆违规行驶。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认真贯彻《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重点打击非法生产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