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陕安委办发[2006]13号)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即将召开,为了贯彻2月21日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省政府领导同志的讲话要求,切实做好“两会”期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两会” 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
各市(区)、各部门、各单位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和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负责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增强政治责任感和社会使命感。要切实加强领导,把做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认真解决当前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要全面落实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确保“两会”期间的安全与稳定。
二、发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作用
要全面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进一步加强和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一要重点查处生产经营单位超能力、超负荷组织生产,特别是煤矿超能力生产的问题。二要对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各类关键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修和维护,严禁带病运行。三要集中精力解决以往安全生产工作中遗留的各种隐患,从措施、资金、人员等方面加大整顿工作力度,把各类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四要认真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活动。要结合春季安全生产的季节性特点,组织和发动职工进行事故隐患排查整改。五要组织开展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和春季新上岗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强化事故防范意识,提高预防事故的能力,防止因生产过程中劳动纪律松懈、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等现象造成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六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并开展相应的演练活动。
三、加大监管监察力度,精心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
各市、县(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在“两会”期间组织力量,对安全生产重点行业的事故多发环节和存在重特大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对去年冬季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要逐项落实整改措施,同时要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