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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云南红河州“2.11”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紧急通报的通知

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云南红河州“2.11”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紧急通报的通知
(陕安委办发[2006]8号)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现将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云南红河州“2.11”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紧急通报》(安委办明电[2006]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另外,2月11日和12日我省安康市旬阳县和铜川市耀州区接连发生2起重大交通事故,分别造成5人当场死亡。2月13日咸阳市礼泉县一大客车核载29人,实载58人,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死亡3人。为了认真吸取这几起事故教训,切实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加强领导,坚决遏制交通事故多发的势头。今年以来,我省交通事故连续发生。各地、各部门对此要引起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立即进入春节长假过后的正常工作状态,充分发挥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作用,落实责任,分工协作,紧密配合,联合执法,全面消除道路交通运输中人、车、路、站等各个环节的安全隐患,坚决遏制交通事故多发的势头,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依法监管,切实提高道路交通事故防范能力。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贯彻落实《预防道路交通“五整顿”“三加强”实施意见》的各项措施和要求,严把企业市场准入关、车辆技术状态关、驾驶员考核发证关,严格车辆定期维护和监测制度,严防车辆带隐患运行;要结合正在开展的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百日竞赛”活动,以打击非法载客为重点,严格及时查处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疲劳驾驶和非客运车辆载人等严重违法行为;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的遵纪守法和交通安全意识,坚决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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