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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陕西省2007年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四)配合“五小企业”整顿,依法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小化工企业。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发改委、监察部、电监会等四部委《关于印发〈晋陕宁蒙交界地区进一步开展电石铁合金焦炭行业清理整顿的要求〉的通知》(环发[2006]70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产能过剩行业结构调整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06]11号)精神,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按照行业准入条件的要求对焦炭、电石、铁合金行业进行清理整顿。

  (五)继续做好HAN阻隔防爆技术的推广应用。2005年以来,我们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部署,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HAN阻隔防爆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凡是安全距离不达标的加油站,必须安装HAN阻隔防爆材料。截止目前,西安、咸阳已有24个加油站安装了HAN阻隔防爆材料,总安装量达2000m3。为了进一步加大HAN阻隔防爆技术的推广应用,最大限度的提高加油站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本质安全程度,今年,要下大力气加强HAN阻隔防爆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具体措施:一是确定任务,逐级落实。今年我局计划安装HAN阻隔防爆材料5000立方米以上。为此,各市(区)要学习西安、咸阳两地安全监管局的做法,敢于下硬茬,出硬招,加大对加油站的安全监查力度,对不符合要求的加油站坚决关停,在关停中解决HAN阻隔防爆技术的推广应用。二是划定区域,强力推进。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凡是在下列区域内经营的加油站,必须安装HAN阻隔防爆材料。①西安市二环线以内,其它市级城市主城区以内,县城城区以内,乡(镇)人口密集区、商业中心区等;②人口密集场所。如3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大型超市、广场、影院、公园、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等。③距离重要设施200米以内的加油站。如交通要道,大桥出入口,水源地,110KV以上变电站,军事设施,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大中型工厂等。④高速公路中途休息区内的加油设施。三是继续执行新建、改建、扩建加油站必须安装HAN阻隔防爆材料后,方可申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政策规定。

  (六)广泛开展安全标准化试点工作。开展安全标准化,是预防事故、加强安全生产、强化源头管理的有力措施,是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手段,是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有效途径。因此,今年省安全监管局要在全省10家重点骨干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中,全面开展安全标准化试点工作,年底前所有试点企业都必须通过安全标准化达标考核。各市(区)安全监管局要制定辖区内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试点方案,选择有条件的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试点工作。省局确定的试点企业是:陕西兴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陕西渭河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榆林炼油厂、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延安炼油厂、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永坪炼油厂、陕西金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陕西神木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甲醇厂、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石化分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安石化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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