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梅州市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梅市府办〔2006〕5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梅州市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广工作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十一月六日
梅州市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广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做好梅州市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以下简称“电子监管网”)的推广工作,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广工作的意见》,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电子监管网是加强质量监管的重要手段。在2010年底前,力争将全市所有适合入网的企业和产品入网,在全市城乡销售网点广泛布设信息查询终端,基本建成功能完善、机制健全、反应快捷的产品质量监控系统和执法打假保名优信息联动系统。
二、职责任务
电子监管网推广工作在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下进行,质监部门牵头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协调联动。
(一)市、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组织本地生产企业的入网推广工作,承担电子监管网推广的日常协调工作。
1、根据总局公布的100种入网产品目录,结合本地区的产品特点,制定本地区入网产品目录。
2、在中信国检公司梅州分公司的配合下,负责产品质量监控系统和执法打假保名优信息联动系统的实施。
(二)中信国检公司梅州分公司负责推广过程中的技术服务和技术保障,查询终端配置规划,组织查询终端的安装和运行维护,产品质量监控系统和执法打假保名优信息联动系统建设及企业入网的技术配套工作。
三、进度安排
至2010年底前,力争将全市所有适合入网的企业和产品入网,在全市城乡销售网点广泛布设信息查询终端,基本建成功能完善、机制健全、反应快捷的产品质量监控系统和执法打假保名优信息联动系统。推广过程从重点产品、重点企业和重点地区开始,逐步全面推广,按重点突破、逐步铺开、全面覆盖3个阶段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