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榆林市横山县“2.12”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紧急通报
(陕安委办发[2007]6号)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2007年2月12日15时左右,榆林市横山县武镇柳树峁村村民韩占红驾驶一辆农用三轮车,非法拉载16名参加葬礼的村民,在山间便道发生翻车事故,造成8人死亡、7人受伤的重大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袁纯清省长、洪峰副省长、吴登昌副省长分别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有关方面全力抢救伤员,并采取更为切实的措施,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吴登昌副省长亲自率领省安全监管局、省交通厅、省公安厅等部门负责人赶赴榆林,看望伤者,检查指导工作。
今年以来,我省先后发生了10起重大交通事故,特别是进入2月份后短短两个星期内连续发生6起重大交通事故,应引起各级、各部门的足够重视。为了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坚决遏制重大交通事故多发势头,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根据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现就做好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各市、县(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和省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要从这些事故中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联合工作机制,狠抓源头治理,排查整治隐患,强化路面行车安全状况整治,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坚决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二、加强农村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当前正值农闲、春节期间,农村群众走亲访友,出行集中,再加上可能出现的雨、雪、雾、冻等恶劣天气以及农村公路安全设施严重不足的现状,更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各级政府及其公安、交通等部门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对农村公路行车秩序的治理,消除管控盲点,严厉打击农村公路上的无证驾驶,非客运运输工具违法载人、超载、超速行驶等违法行为。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结合“村村通”工程,完善农村公路安全设施,规范农村客运市场,建立健全农村公路交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确保群众安全、方便出行。
三、依法加大道路行车安全监管力度。各级公安交警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对客车超速、超员、货车和拖拉机违法载客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发挥现有警力和科技手段的作用,加强路面交通监控。公安交警和交通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掌握客运班次通过本辖区的时间和行驶路线等情况,有针对性地部署警力。要重点加大对客运主要线路特别是跨省长途客运线路、重点旅游线路、三级以下路面夜行班车、县乡道路的巡查和监管力度,要严格检查客运车辆特别是9座以上客运车辆乘载和驾驶员酒后及疲劳驾驶等情况,并做好登记,及时发现和纠正客车特别是长途客车超员、超速行驶,严防客运车辆沿途超载搭客,确保行车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