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阶段,自查自纠(10月1日一11月15日)。主要任务是认真查找、严格纠正本部门、本单位干部在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查思想。有无理想信念动摇、大局意识不强、特权思想作怪、法纪观念淡薄、严重脱离群众、追求个人名利等问题。二是查作风。学风上有无自以为是、固步自封甚至厌倦学习的问题;工作作风上有无不思进取、自由散漫、敷衍塞责、效率低下、推诿拖拉的问题;生活作风上是否存在大吃大喝,违反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等现象。三是查纪律。看有无不按程序和规矩办事、廉洁自律意识不强、违法违纪的问题,等等。在此基础上,按照本《意见》要求,制定整改方案,及时纠正,及时整改。凡属有制度而没有执行的,要采取切实措施确保制度的贯彻执行;凡属制度不严或不完善的,要尽快健全和完善;凡属没有制度规定的,要及时建立明确、具体、公开、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的制度。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11月16日一12月15日)。主要任务是检查验收和整顿总结。市局将组织对各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监督评议。验收不合格的,要进行补课,限期整改。
这次整顿活动,要坚持教育提高为主、自查自纠为主、建章立制为主的原则,对那些在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问题的部门、单位和干部,要多做教育指导工作,促使他们尽快提高认识。对单位和党员领导干部、国家工作人员中存在的各类问题要进行认真的自查自纠,特别明显的违规违纪问题,必须在整顿期间予以纠正处理。要结合不同实际和存在问题,制定切实可行、实用管用的制度和规定,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市局将及时通报公开各单位整顿活动的进展情况。对整顿活动的督促指导、检查验收以是否查纠了存在问题和创新健全了新的规章制度为硬标准。对整顿活动期间自行查纠的问题一般应不再追究。对未能自行查纠的问题,一经发现查实,公开从重予以严肃处理。整顿结束时,根据市委制定出台的全市党员领导干部教育管理的相关规定与制度,制定出台我局有关制度。希望各单位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好整顿活动的各项工作,努力做到领导有力、措施得力、宣传到位、工作落实,切实加强干部队伍教育管理,确保集中整顿活动顺利推进,为全面贯彻落实市第九次党代会制定的目标,做好各项民政工作,提供坚强的干部队伍保证。
四、组织领导
为了搞好这次整顿活动,成立局“思想作风纪律整顿工作”领导组
组 长:杜 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