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顿的重点是:局机关、局直单位。
县(市、区)民政局参照执行。
主要任务是:
(一)匡正学风。加强理论学习,坚持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理论联系实际,养成分析研究问题的良好风气;努力改进主观世界,不断加强党性修养;注重民政业务学习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健全完善学习制度,加强学习检查和考核工作,各级每年对干部进行一次理论知识考试。
(二)改进文风。按照“精减、规范、准确”的要求,减少文件数量,提高文件质量。发文要少而精,注重实效,控制党组、行政联合行文;控制党组、行政转发文件;规范部门行文;压缩不必要的发文;严格文件内容合法性审查;严格行文程序和报批制度。所有公文必须由局机要室登记签收。严禁多头请示报告。
(三)改进会风。坚持务实、节俭、高效的原则,减少次数、控制规模、精简议程、提高质量。严格实行会议分类管理制度;坚持少开会,提倡开短会,减少领导同志会议讲话;严格履行会议请假手续;严格会议纪律;建立会议报告制度和参会情况通报制度。部门一般不得召开由县(市、区)民政局负责人参加的会议,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报告办公室,严格审批程序。
(四)转变作风。坚持求真务实,反对形式主义和弄虚作假。讲真话,办实事,求实效。坚持以民为本,反对官僚主义和衙门习气;健全联系群众制度,拓宽反映社情民意的渠道,坚持局领导每周四接待群众日制度;改进调研形式,倡导不打招呼明察暗访,带着问题搞调研,现场办公,提高调研和决策质量,减少一般性工作检查。机关到直属单位和县(市、区)检查工作时,原则上要向局办公室报告,由办公室统筹,能够合并检查的,一般不分开检查,尽量减少基层负担。
(五)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绩效考核。根据《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的要求,不断创新和完善考核程序方法,减少日常检查,强化综合考评,突出抓好干部的政绩管理和绩效考核,努力探索公正客观、实用便捷的干部考核方法。考核要努力做到“五个结合”:全面工作和重点工程相结合、突出中心和全面发展相结合、着眼基础和鼓励创新相结合、共性要求和注重特色相结合、日常工作和年底考核相结合。严肃考核程序,充分运用考核结果,切实做到考核结果与领导班子建设、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奖惩以及与干部任用、教育、监督有效地衔接。
(六)加强干部借用管理。严格控制借用干部。局机关、其它单位原则上不得借用干部或其他工作人员,确需借用的要按干部职工管理权限履行报批程序。要严格工资管理,干部职工调动后,要及时办理工资转移手续。严格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干部不得私自借用下属单位车辆,严禁公车私用或者为家属、子女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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