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1、检查发证部门是否严格按照施工许可核发条件核发施工许可证;
2、施工许可的档案是否完整、齐全,是否实行了押证施工;
3、是否按照分级管理的规定核发施工许可证书;
4、是否按规定收取建筑行业上级管理费和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5、施工许可证发证单位是否具备发证资格;
6、是否存在未办理施工许可证即开工建设的工程项目;
7、所核发的施工许可证书是否使用全省统一印制的证书。
(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备案机构是否严格按规定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
2、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档案资料是否完整、齐全;
3、是否存在未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即投入使用的工程项目及工程竣工验收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的工程项目。
(三)对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执法检查内容及工作要求,我厅将另文下发。
四、工作要求和安排
(一)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施工许可及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切实做好本地建筑市场执法检查的自查工作;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涉及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进行处罚。对综合执法检查的总体情况要进行认真梳理,分析研究,总结经验,找出差距,提出下一步工作打算和建议。
(二)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将本地区有关施工许可、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制度和贯彻情况,开展建筑市场执法检查情况,本地区未办理施工许可已开工建设的工程,未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即投入使用的工程,工程竣工验收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的工程和施工许可、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等方面的状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拟采取的具体措施等形成文字材料,于9月7日前报省建设厅建管处。
(三)在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自查的基础上,我厅将根据各地开展执法检查和上报的实际情况,组成执法检查组进行检查。检查组将听取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执法检查自查工作汇报,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许可、办理的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进行随机抽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联 系 人:陈杰、罗宇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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