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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民政局关于开展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的实施意见

  学习方法:重点抓好第一阶段的学习,运用局领导干部深入讲、先进典型示范带、干部集中精力学、针对性开展讨论、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等灵活多样的学习方式,将学习内容编印成册,下发各支部、各处室,以支部组织学习和个人自学为主,做到工作学习两不误,保证学习效果。学习要长期坚持下去,从实际出发,真正达到提高思想认识和提高行政效能的目的,同时,学习活动还要与“荣辱观”教育相结合,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效果,谨防走过场。班子成员每人至少辅导一次,机关干部(直属单位领导)每人至少写两篇心得体会,于2006年8月10日前将第一阶段的学习情况,各支部统一收回交局监察室。
  通过学习培训,使广大干部进一步深化对优化发展环境、加强效能建设、全面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重要意义的认识,进一步增强诚信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效率意识,全面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
  第二阶段:查找问题,建章立制(20天时间)
  第一步,查摆问题。要本着“深入找问题、重点找原因”的态度,对照优化发展环境、加强效能建设,全面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的要求,认真总结近年来的工作情况,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把握问题的症结。要采取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设置意见箱等形式,广泛征求机关干部、基层单位、服务对象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召开一次座谈会,组织一次问卷调查,举办一次与服务对象对话活动。结合自身实际,拿出一部分社会关注、群众和服务对象关心的热点事项进行公开评议。积极开展提高公信力、执行力大讨论。
  第二步,归纳梳理。民政机关和各单位针对查摆出的问题以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按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公开、效能建设和我市“环境创新年”活动的要求,重点围绕首办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目标管理责任制、公务员绩效考核制等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认真归纳梳理,按照要求,填好《机关行政效能建设自查表》,并结合实际向本单位和部门及社会公示。
  第三步,建章立制。民政机关和直属各单位在认真梳理的基础上,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改进机关作风优化政务环境全面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的决定》和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的方案》的通知,抓重点,突难点,提出改进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的办法和措施,进一步完善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工作机制、管理机制、创新机制、激励机制,使机关效能建设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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