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建设厅关于全省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就位工作的通知
(赣建城[2007]28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南昌市园林局,宜春、上饶、新余市城管局:
2007年2月1日,建设部下发了《关于
印发修订<建设部园林绿化一级企业资质申报和审批工作规程>和<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城[2007]27号)。为贯彻落实新的资质标准,按照建设部《关于城市园林绿化一级企业资质就位的通知》(建城园[2007]73号)有关“按照新的标准和工作规程自行安排园林绿化二、三级企业的资质就位工作”的要求,省厅将组织开展全省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就位工作。现将全省城市园林绿化二、三级企业资质就位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就位的范围
2006年12月1日前获得二、三级资质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
二、申请与审批
(一)各园林绿化施工企业应严格依照新的《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和申报程序认真做好申请工作,如实填报《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申请表》。资质就位工作,每个企业只能申请一次。
(二)省厅将根据新的资质标准,按照园林绿化企业实际达到的资质条件重新核定其资质等级。
(三)未提出资质就位申请的企业,注销其资质。
(四)资质就位期间,暂停受理有关园林绿化企业申请及有关事宜。
三、就位时间安排
全省城市园林绿化二、三级企业资质就位工作定于2007年6月-11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2007年6月--2007年8月31日。园林绿化施工企业对照新的《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在本阶段完成就位的所有准备工作。各设区市园林绿化资质主管部门将新标准和企业的资质就位的要求传达到所辖企业,并明确相关要求。各地从事资质管理的部门和具体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理解政策精神,严格掌握资质就位的有关规定和标准。
(二)初审阶段:2007年9月1日--2007年9月30日。由各设区市园林绿化资质主管部门按照新的资质标准和《江西省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申报和审批办法》等文件要求,对辖区内城市园林绿化二、三级企业进行资质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完成建立企业档案工作和材料上报工作,并上报《江西省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就位汇总表》(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