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阶段:通报结果,总结表彰阶段(9月16日-9月30日)
省政府将对11个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中测评和评议得分前三名的予以表彰授牌,并奖励得分第一名的单位。省厅将召开全省建设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总结表彰大会,对在民主评议工作中领导重视、组织有力、成效明显、考核得分较高的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和县级建设主管部门予以表彰。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全省建设系统要紧紧围绕构建“文明诚信、共建和谐”这一主题和实现江西在新起点上的新跨越这一目标,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要把政风行风评议活动与建设行业改革与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做到相互促进,切实巩固政风行风建设成果。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及时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精心选调精干人员作为办公室成员。省、设区市两级建设主管部门要组建整改督查组,加强对市、县建设主管部门民主评议的组织领导和实施工作的指导、检查、考核。确保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各阶段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
(三)突出重点,取信于民
建设行业是民生特征突出的行业,与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热点难点问题较多,要突出抓好评议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注重及时有效解决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存在的问题。切实做到征求意见态度诚恳,自查自纠全面深刻,整改措施及时到位,对政风行风问题处理不含糊,不迁就,对基层和群众反映的问题没有满意答复不通过。立足于建立长效管理运行机制,切实解决执行力、公信力、操作力不强的问题,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和群众的满意程度。
(四)上下联动,形成合力
全省各地建设主管部门机构设置和职能差异较大。各建设主管部门要在认真抓好本单位评议工作的同时,积极主动加强与上下级建设主管部门的工作协调与配合,要积极主动加强与本级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政府纠风办的汇报和沟通。形成上下齐心、各方联动、运转协调、快捷高效的工作格局,形成改进优化政风行风,切实为基层服务对象、为群众排忧解难的良好氛围,力争在本次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
(五)严守纪律、做到“八个严禁”
全省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本次民主评议工作中要始终严格遵守“八个严禁”,即严禁编造、隐匿或违规销毁评议资料;严禁篡改统计数据或评议名次;严禁用不正当手段拉票买票;严禁接受被评部门和行业的请客送礼、娱乐活动和旅游考察等;严禁利用评议之便向被评部门和行业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违规向被评部门和行业提供投诉举报问题的单位或人员情况;严禁刁难或报复投诉举报单位或人员;严禁其它故意损害评议工作的行为。参与组织实施评议工作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上述规定的,直接列为年度评议不合格单位,同时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评议员违反规定的,取消评议员资格,情节严重的,建立其所在单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