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建设厅关于印发《2007年全省建设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赣建办[2007]32号)
各设区市、县(市、区)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建设环保局):
经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政府纠正行业和部门不正之风办公室共同审核批准,现将《2007年全省建设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西省建设厅
二○○七年六月二十一日
附件:
2007年全省建设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全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07]80号)精神,结合我省建设系统实际,现就2007年全省建设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行政的要求和省委、省政府政风行风建设的部署,紧紧围绕“十一五”期间全省城乡建设事业发展目标和任务,以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为基础,以加强各级建设主管部门政风行风建设为核心,以公正评议促进有效整改为手段,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以预防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为目标,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通过深入开展创建“人民群众满意的行政管理部门”活动,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努力建设法治型、服务型、责任型、效能型政府部门,为推进我省城乡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构建和谐平安江西,实现江西在新起点上的新跨越作出贡献。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依法行政,从严治政,强化监管,落实责任;
(二)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综合治理,注重预防,既要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又要注重制度建设和体制机制创新;
(三)坚持依靠人民群众,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把建设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置于全社会的监督之下;
(四)坚持边评边改,评改结合,把落实整改、解决问题贯穿评议工作的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