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全面推行市直行政机关政务公开阶段(11月1日至12月31日)。市直行政机关根据各自工作实际,从职能范围、行业特点出发,对政务公开的内容进行认真梳理分析,本着方便群众、利于监督的原则,选择适当、有效的形式,将政务公开的内容向社会公布。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每次公开后,都要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对群众提出的合理建议,要积极采纳;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及地加以解决。12月份,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市直行政机关开展工作情况进行一次重点检查,对政务公开的内容、程序等进行规范和指导,总结推广典型经验。
(三)整章建制,深化提高阶段(2003年1月1日至2月28日)。市直行政机关对推行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认真自查和总结,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的内容、程序和标准,使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各部门对每一个岗位、每一个工作环节制定严格、操作性强的监督管理措施,建立行政审批责任制和奖励、考核、监督办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全国乡镇政权机关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的通知》(中办发[2000]25号)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体制作了明确规定,即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抓,人大和纪检监察机关加强监督,政府办公厅(室)牵头负责。为加强政府机关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周 生 市委副书记、纪检委书记
副组长:祁永安 副市长
王吉才 市政府秘书长
成 员:王富民 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李建军 市直机关工委副书记
常军发 市监察局副局长
张 渤 市编委办副主任
王荣生 市民政局副局长
王瑞祥 市政府法制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副秘书长王富民担任。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督查各部门、各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实行政务公开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主要领导为政务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工作到位。要指定专门机构、专门人员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加强指导、督促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