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梅州大堤东堤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
(梅市府〔2007〕5号)
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梅州大堤管理处:
为加快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尽快完善有关农用设施建设项目,经市政府研究,现就梅州大堤东堤建设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梅州大堤东堤工程项目,是广东省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的重点项目,也是梅州市“十一五”规划重点项目。该项目的实施是我市贯彻落实中央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对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保护辖内基本农田,稳定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推进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按照梅州大堤东堤工程项目概算,总投资16535万元,其中:省财政已补助1359万元,市级自筹5176万元,梅州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向农发行梅州市分行借款10000万元。
三、梅州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是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市政府决定由梅州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参与梅州大堤东堤建设,并与梅州大堤管理处共同组织实施。由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梅州大堤管理处四方签订参建合作协议,报市政府备案。梅州大堤管理处对财政投入资金和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投入的参建资金,要严格按照政府工程项目建设程序进行管理和使用。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也要参与项目建设的监督和管理。
东堤建设项目一律实行工程量清单造价大包干的管理模式。即在确定设计图纸及初步预算后,先由市财政投资审核中心审核工程预算,提出招标最高限价,全部实行合同价格、工程结算严格按中标价格执行。对个别在施工过程中,确实需要修改设计图变更工程预算的,要严格按规定的程序办理,切实控制投资额度。
四、为保证梅州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参与项目建设资金的专款专用,由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农发行梅州市分行、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梅州大堤管理处五方签订建设资金使用管理协议,报市政府备案。
五、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参与的项目建成竣工后的管理,按照政府公共项目管理规定和参建合作协议执行。